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引進外勞行蹤不明人數過高將不予換證

  為改善外籍勞工行蹤不明情況,勞委會修改相關管理辦法,明定國內、外仲介機構引進的外籍勞工行蹤不明達一定人數及比率時,許可證期滿後將不再發證,等同退出人力仲介市場。

  考量雇主委任仲介公司招募選任外籍勞工,仲介公司應善盡受任事務,謹慎媒合適任之外籍勞工。又外籍勞工初入境,常有本地文化、語言之隔閡,在生活適應及工作上,亦需與雇主磨合,仲介公司應慎選招募引進之外籍勞工,並於其入境後,善盡關懷服務義務,協助解決外籍勞工來到我國後的適應問題,可降低外籍勞工發生行蹤不明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