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起就業安定費繳納更便捷

  雇主聘僱外籍勞工所需繳納之就業安定費,自101年1月中旬起,可持勞委會寄發之繳款單至4大超商、美廉社、全國農漁會信用部、郵局、台新銀行等據點繳納就業安定費;另可利用職訓局網頁,或7-11 ibon補印繳款單繳納,並開放網路申辦全國銀行、農漁會、信用合作社帳戶自動扣繳,較目前郵局繳費管道更多元、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