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本國勞工工作權益及避免雇主超額聘用外籍勞工,勞委會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外籍勞工人數,本(102)年5月份共查核22,186家雇主,計有487家雇主聘僱外籍勞工人數逾規定比例,佔查核總家數為2.2%。另外60家雇主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規定,將遭廢止聘僱許可。
勞委會表示,為兼顧本國勞工就業權益,自97年5月起每3個月定期查核製造業雇主聘僱外籍勞工人數及比例,當雇主所僱用本國勞工人數減少時,外籍勞工也應相對減少,以避免雇主僱用外籍勞工而減少聘用本國勞工。本次查核有487家不符規定之雇主,將發函通知限期改善;雇主必須在規定期限增聘本國勞工或是減少外籍勞工,以符合規定;如屆期未改善之雇主除被廢止超額之外籍勞工聘僱許可外,仍需面臨就業服務法核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另為協助雇主招募本國勞工,勞委會已函請各地公立就業服務中心協助雇主辦理國內招募;另對於經限期改善仍未符合規定之60家雇主,近期內將陸續發函通知雇主提報廢止外籍勞工名冊。
勞委會指出,自97年5月第1次實施定期查核至102年5月底止已實施21次,累計總查核約23萬9千餘家次,逾規定之雇主累計7,686家次,約佔查核總家次3.21%,惟本年5月份逾規定之雇主家數佔整體查核總家數2.2%,違規比例已有明顯下降,顯示製造業雇主已逐漸瞭解定期查核機制,另針對需改善之雇主,勞委會亦將透過各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專案方式協助招募本國勞工,以減少雇主違法情形,並落實保障本國勞工就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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