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調整製造業雇主外勞申請案核算方式

  為合理計算製造業雇主可以申請外籍勞工的配額、解決部分箱網養殖漁業雇主無法申請外籍勞工的問題及擴大製造業雇主僱用情形的實地查核範圍,勞動部於今(1)日修正發布「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以下簡稱審查標準)部分條文。

  勞動部表示,為合理計算製造業雇主可以申請聘僱外籍勞工人數,鼓勵雇主持續增加聘僱本國勞工,增加國人就業機會,並避免衍生僱用外籍勞工越多而可申請更多外籍勞工,經檢討後,修正審查標準有關申請依所屬行業核配比率核定的外籍勞工配額(即3K5級制名額)核算方式,即雇主額外繳納就業安定費附加外籍勞工核配比率機制(即Extra機制)申請引進的外籍勞工,將不納入雇主總勞保人數的認定及3K5級制名額計算,以符合現況。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發布日期:104-05-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