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寬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 勞動部會參考各界意見審慎評估

  對於放寬85歲以上長者聘僱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社會有不同意見,勞動部表示尊重,同時澄清並非以開放外勞取代長照制度,而是在配合長照發展的現況下,務實檢討外籍看護工引進政策。勞動部將廣納外界意見,審慎考量我國長照體系發展及本國照顧服務員就業情形後,進行決策評估。

  勞動部表示,長照體系正積極推動發展中,在長照體系未完善建立前,外籍看護工將為長照體系發展過程中的補充人力。因此,必須配合長照發展進程,動態調整及檢討外籍看護工引進政策,以兼顧失能家庭及本國勞工的權益。目前外界不斷反映85歲以上長者,身體機能往往在短期間快速衰退,由輕度失能轉為中度或重度失能,應給予妥善預防照顧。嗣經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勞資學政代表於103年12月6日討論,認為外籍看護工是本國照顧服務員的補充人力,外勞政策應隨著長照發展適時

  檢討,並考量在照顧資源不足、本國照顧服務員人數有限的現況下,85歲以上輕度失能長者的照顧需求目前無法完全滿足,支持適度放寬85歲以上長者的申請資格。

  勞動部強調,現行長照人力不足,尚有諸多挑戰有待克服,非短期一蹴可即,但仍須務實面對及回應民眾需求,放寬85歲以上長者申請資格,在本國人目前缺乏意願進入家庭提供照顧的現況下,不致影響國人就業機會。勞動部未來仍將堅守外勞補充性原則,持續配合長照發展檢討外勞政策,除將積極與衛生福利部共同研商推動各項措施,推動本國照顧服務員訓練、就業、提升勞動條件及職業尊嚴外,亦會併同推動「外籍看護工外展看護服務試辦計畫」,協助居家服務單位彈性運用本國及外國照顧人力,讓民眾面對失能者照顧問題時,有更多選擇。

  針對外界質疑外勞恐會負擔照顧工作以外家務,勞動部重申,外籍看護工只能從事被看護者的身體照顧及衍生的日常生活工作,雇主也不可以指派外勞從事許可以外工作,勞動部將責成各地方政府運用訪視人力加強查察,若查獲非法使用,將對雇主處以罰鍰及廢止聘僱許可等處分,以免影響從事家務工作婦女的就業機會,同時讓外勞能專注照顧工作,確保照顧品質。

  另外為了保障家事勞工的權益,勞動部已擬具「家事勞工保障法」草案提送行政院,保障範圍不分本、外勞。而在該法完成立法施行前,勞動部也已著手相關配套行政措施,希望在雇主可負擔的前提下,改善家事勞工的勞動條件。勞動部並基於保障勞工的立場,鼓勵雇主可依據外勞在臺的工作年資及表現,適度提高外勞薪資,藉以提昇外勞權益保障。   

  勞動部後續仍將本於保障本國勞工權益,並在兼顧被看護者權益的前提下,參考諮詢小組委員的建議,審慎考量我國長照體系發展及本國照顧服務員就業情形,針對85歲以上長者之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進行決策評估。

發布單位:跨國勞動力管理組

發布日期:103-12-11